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5]5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济政办字2015]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6号)精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机构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是否违反法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