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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动态
引用本文:李斌,邱敏.信息与动态[J].党风党纪月刊,2002(9):20-21.
作者姓名:李斌  邱敏
摘    要:仪陇县最近出台了“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对象为所有县级、科级领导干部。凡是领导干部(包括离任后被发现的)任职内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工作发生差错,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都将进行责任追究。

关 键 词:出台  任职  领导干部  仪陇县  离任  责任追究  渎职  不履行  严重不负责任  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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