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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孝伦理法律化基础探析
引用本文:李文玲,曾振宇.汉代孝伦理法律化基础探析[J].求索,2010(4):221-223.
作者姓名:李文玲  曾振宇
作者单位: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儒家孝伦理自先秦儒家创立、发展、完善后,其治世功能并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直到汉代,才在行政法、民法、刑法及诉讼法中全面法律化,其基础是多方面的:农耕经济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经济基础,汉代统治者对儒家主导思想的选择是孝伦理法律化的政治基础,董仲舒对先秦儒家孝伦理的改造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理论基础,家国同构的宗法社会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社会基础,而血浓于水的亲情则是汉代孝伦理法律化的心理基础。

关 键 词:汉代  孝伦理  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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