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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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祥栩.探析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J].云南人大,2006(4):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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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祥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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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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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凡关系国计民生和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全局的、根本的、长远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可称为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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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大事项决定权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人大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行使 依法 区域内 地方组织 资源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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