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受贿主体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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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糜方强.共同受贿主体的认定[J].法学杂志,2002,23(5):4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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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糜方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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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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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共同受贿主体的分类我国刑法第 2 5条第 1款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结合分则条文关于受贿罪构成的规定 ,共同受贿罪是指两名以上共同犯罪人 ,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 ,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 ,共同犯罪人一般可分为 :( 1 )实行犯。是指实施了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的犯罪人。在共同受贿中 ,实行犯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 ,伙同他人或者在他人的组织、教唆、帮助下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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