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检察机关办理毒品死刑案件策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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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广超,陈洁婷.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检察机关办理毒品死刑案件策略研究[J].中国司法,2014(2):9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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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广超 陈洁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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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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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严峻的现状①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应当坚持从严打击的方针。死刑作为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是遏制毒品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新《刑事诉讼法》及两高三部"两个证据规定"②明确"证据标准"和"死刑适用标准"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时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并探索办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应对策略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办理毒品死刑案件要牢固树立人权意识2012年,"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随着人权保障理念的深入和对死刑理性认识的深化,从严控制死刑适用的政策调整迹象愈发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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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毒品犯罪案件 刑事诉讼法 死刑案件 检察机关 毒品案件 死刑适用 证据规定 适用死刑 技术侦查措施 证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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