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制度发展与创新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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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本森.社区矫正制度发展与创新的若干思考[J].中国司法,2014(7):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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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本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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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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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参加的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主持的2014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司法改革问题研究》的前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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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基础上,为社区矫正制度提供了程序法的依据。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实施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这些都标志着中国的社区矫正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社区矫正是现代刑罚执行制度发展和创新的结果,其法律地位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得到确立,适应了对刑罚执行方式的人性化和轻缓化的新要求。由于该制度本身涉及的矫正对象和矫正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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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服刑人员 矫正对象 刑事诉讼法 刑罚执行方式 轻缓化 社区矫正工作 暂缓起诉 行为恶习 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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