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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肖捷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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