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处罚不文明”符合法治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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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玉胜.“立法处罚不文明”符合法治精神[J].今日海南,2012(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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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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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深圳市人大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论证会,组织市民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对该条例的草案论证稿进行讨论。这部有可能成为全国首部市民行为规范法规的条例,明确授权城管可以对十项不文明行为给予处罚。事实上,尽管国家一向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针,但"依法治国"始终都是社会管理的终极目标。道德文明不过是人们寄望于自我约束的理想境界和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并不具无条件遵循的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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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明行为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自我约束 行为规范 立法论证会 深圳经济特区 相结合 道德文明 处罚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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