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责任谱写青春华章 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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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召平,肖毅新.用责任谱写青春华章 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李艳[J].中国审判,2012(3):8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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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召平 肖毅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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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艳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兼院党支部、团支部宣传委员和院妇委会主任。先后在该市原苏仙区苏仙路法庭、良田法庭、南塔法庭、执行局工作。2003年兼审委会专职秘书,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走进她的办公室,干净整洁的房间和略显凌乱的桌面反差极大,调研信息、公文处理、新闻宣传、后勤服务记者数个小时的采访被频频响起的电话、手机铃声打断。在这位平凡的女性身上,记者看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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