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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引渡条约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发展引渡领域的司法合作,议定下列各条: 第一条 引渡义务 缔约双方有义务根据本条约的规定和条件,经适当请求,相互引渡在缔约一方境内发现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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