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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及司法适用
引用本文:芮文彪,凌宗亮.新《商标法》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及司法适用[J].电子知识产权,2015(1).
作者姓名:芮文彪  凌宗亮
作者单位:1.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摘    要:在商标注册和使用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在于商标权利人、相关权益人以及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公众三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利益平衡原则是民事主体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是否符合诚实信用的检验标准.在商标司法实践中,诚实信用既是司法适用的基本原则,也是解决纠纷的其体规则.就前者而言,一方面,商标民事司法实践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本理念,通过司法裁判宣示维护公平竞争、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诚实信用原则也可以帮助法官准确理解具体法律规范的含义,衡平法律规范司法适用的效果.就后者而言,诚实信用可以在不保护不应保护的商标、权利不得滥用以及对权利懈怠者的保护进行限制等方面填补商标法的规范漏洞.

关 键 词:诚实信用  利益平衡  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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