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应由校长与教授“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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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苟朝莉.高校应由校长与教授“共治”[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4(6):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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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苟朝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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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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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的治理模式是一个长期争论的学术话题,而教授主导或参与高校治理则是数百年以来高校治理的传统。当前,应充分认识到大学事务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教授治理学校和校长人选的要求已不同于以往。当前中国高校治理的理性模式选择是建立校长与教授共治的模式,主要通过教授委员会的建立和各层级行政机构与学术机构的交叉联系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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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治理 校长治校 教授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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