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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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菲.基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模式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4(6):147-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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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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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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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2013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全国监狱戒备等级分类制度实施问题研究”(13GH2023)的部分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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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模式是配合监狱戒备等级分类制度而提出的。构建该工作模式的意义,在于提高监狱的预警功能、增强矫正方案对罪犯的适用性、增强监狱民警的专业性、提高刑罚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实现狱务的高效性、智能性。构建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模式,需要建立统一的罪犯分类工作机构、明确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的任务、规范罪犯危险性分类的工作内容及流程、组建专业化的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队伍、搭建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的技术平台、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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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狱 危险性 罪犯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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