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一体化模式下指定管辖的意蕴与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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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海峰,杨玉华.监察一体化模式下指定管辖的意蕴与规制[J].廉政文化研究,2020,11(3):4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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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峰 杨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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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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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察官制度是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基础性制度。要通过制定监察官法,明确监察官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监察权属性和监察机关特点的监察官制度。要稳妥审慎地推进我国监察官法的立法工作,合理界定监察官的范围,科学设定监察官的条件,确立监察官的单独等级序列,建立监察官的选拔与交流机制、考核与奖惩机制,明确监察官的权利义务和职业保障,强化对监察官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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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察官 监察官制度 监察官法 监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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