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贿”不如“纳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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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际文.“拒贿”不如“纳贿”[J].党政干部论坛,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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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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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铁道部十一局三处宣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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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腐败和拒贿似乎有某种联系,君不见,一提到反腐败的成果,必有人说道:“某某拒收多少礼品、红包,对此,笔者突发一种奇怪的想法:何必要拒呢?”“笑纳”又有何不好?当然,笔者所言并非要某君“笑纳”进入个人腰包,大凡行贿者一般都是主动“进贡”的(索贿者除外),因此,受者就应大大方方地接纳下来,然后首先把它如 数交给纪委、监察或财务部门;其次把它张榜分布;最后把别人的这笔“捐赠”再转给“希望工程”或贫困地区、灾区、社会福利机构,如此做来,尽管那些行贿者有所付出而没达到某种个人目的,但他以后也许有所收敛,不干以致少干行贿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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