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由举报人”自由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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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杨.让“自由举报人”自由起来[J].行政法制,2001(6):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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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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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松滋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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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载,辽宁本溪市从1998年开始出现“自由举报人”,他们对违法违纪的人与事明察暗访,确认属实后就会依照程序将写好的举报材料上报给检察举报中心,.并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自1990年以来,本溪市绝大多数查处案件都是“自由举报人”举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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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报人 检察 违法违纪 自由 察举 案件 查处 确认 本溪市 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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