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当前人大工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引用本文:朱汉平.当前人大工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J].人大研究,2005(11):F0004-F0004.
作者姓名:朱汉平
作者单位:兰州市西固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一、认识上的不到位问题。应该说,人大代表大会制度已深入人心,人大作用的发挥也越来越充分,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尽管如此,对人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还是普遍存在的。这里面有人大自身的问题,更有体制上的问题。比如,从法律的授权来看,人大的监督工作应该是全方位的、无条件的。但是人大自己却提出了“少而精”的监督工作原则,给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造成了混乱:到底应该是全面监督还是“少而精”的监督,少到什么程度算合适?这一原则的出台有可能是考虑到职代表人数偏少而提出的。但专职代表偏少的问题可以通过改革来实现,而不应该削足适履,通过缩小监督面来实现。另外,从职能来讲,人大的工作不像其他部门只栽花不插刺,而是找问题多,给实惠少;批评多,表扬少。一些地方“一府两院”不愿意接受人大监督,不愿意人大多开展工作。甚至在私下交流时,一些干部对人大的正常工作也非议颇多,不满之情溢于言表。从法律的角度讲,”一府两院”理应无条件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临督。但实际工作中,“一府两院”很多时候既不主动也小及时报告工作。人大要了解某一方面的工作只能向“一府两院”伸手去要,使法定的刚性监督的威严荡然无存。根据宪法,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即人大)的执行机关(即“行使”行政权的机关),法、检两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机关。每年人代会上,“一府两院”的报告经过人大的市审查批准,即成为权力机关的决定,“一府两院”应不打折扣,无条件执行。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一府两院”说变就变。说加就加,说减就减,随意性很大,使权力机关的决定成了一纸空文。鉴于上述原因,有些人大的同志对人大工作便产生了“干多不好意思(给“一府两院”挑刺找毛病,影响关系),干少了不够意思(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自己拿的那份工资),所以只能意思意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过且过)”的想法,致使许多地方的人大工作活力不足。

关 键 词:人大工作  突出问题  人大代表大会制度  监督工作  地方人大  无条件  少而精  监督权  法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