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应体现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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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妮.我国刑事诉讼法应体现的理念[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7,30(3):10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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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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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太原,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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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事诉讼法应体现诉讼主体性理念、权力抑制型理念、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和现代法理念。我国刑事诉讼法应从以上这些理念出发,建立有效的国家权力制约机制,以期达到权力与权利平衡状态,从而推进我国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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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诉讼主体性 权力抑制型 以人为本 现代法 |
文章编号: | 1009-1203(2007)03-0102-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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