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与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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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红宇.存疑不起诉与刑事赔偿[J].中国检察官,2002(5):29-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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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红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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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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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由于国家赔偿法是依据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赔偿加以规定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案件,被不起诉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的问题,目前存在着以下分歧意见:一律不赔;一律都赔;视情况决定赔与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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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疑不起诉 刑事赔偿 证据不足 刑事诉讼法 案件 补充侦查 起诉条件 决定 意见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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