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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在教育、感化、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中的效用
引用本文:史硕洪,邢瑜.心理测试在教育、感化、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中的效用[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2(2):71-75.
作者姓名:史硕洪  邢瑜
作者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200040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特殊检察工作中,心理测试已逐渐显示出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主要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实际,并兼及其他司法教育的情况,对心理测试的效用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作一初步的研究。

关 键 词:检察工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  刑事  追究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感化  教育  心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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