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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婴与最高法院商榷鲁迅的“公民私权” 区区“县级教委”怎可擅自给民营企业批“鲁迅”字号?
引用本文:胡喜盈,端木正阳.周海婴与最高法院商榷鲁迅的“公民私权” 区区“县级教委”怎可擅自给民营企业批“鲁迅”字号?[J].中国律师,2002(4):34-37.
作者姓名:胡喜盈  端木正阳
摘    要:近日,鲁迅之子周海婴写的《我与鲁迅七十年》一书畅销,全国各地有数十家媒体争相连载,为此,2001年11月15日,中央电视台“聊天”节目播出了半小时对周海婴的专题访谈。节目中间有一段,周海婴说:“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主持人倪萍问:“关于鲁迅的后人,社会上人们有所传说是很自然的,有一种传说是关于鲁迅的后人为鲁迅著作版权打官司的事。有人说鲁迅先生的后人都比较爱钱,这样的话你听到过吗?”周海婴答“:这个传闻已有很多年,从1980年以后一直到现在。我背的这个不叫‘黑锅’而叫‘钱锅’已有20年……那次我访…

关 键 词:周海婴  教委  先生  鲁迅  主持人  中央电视台  畅销  官司  最高法院  公民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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