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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宪法修正案的引用
引用本文:姜天萃,刘伟.谈宪法修正案的引用[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1999(5).
作者姓名:姜天萃  刘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姜天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刘伟)
摘    要:宪法正式实施以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会出现宪法的部分或全部规定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况,这时就要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两种:1.颁布新宪法的修改形式;2.保持现有宪法的修改形式①,即宪法修正案式。 宪法修正案是指在基本“不触动宪法原文的情况下,把按照特定程序通过的修正内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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