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之治——以包容性发展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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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茂钦.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之治——以包容性发展为视角[J].法律科学,2014(4):5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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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茂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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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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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3SFB3033)“经济领域的软法之治:理论辨析与实证考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FX022)“中央经济政策地方执行的法律制度研究”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09XJC820010)“法律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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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软法之治是解决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滞后问题的有效制度方案之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在结构、功能与效力等方面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在区域经济发展领域,软法与硬法之间所形成的制度包容性发展乃是区域经济包容性发展的题中之义。在法治语境下,区域经济软法在融入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在价值取向上秉持善治的旨归,在实施依据上彰显制度的包容,在完善路径上顺应法治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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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软法 法治 区域经济 包容性发展 善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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