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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研究
引用本文:杨攀.我国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研究[J].法律科学,2014(2):184-192.
作者姓名:杨攀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40071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10XJC820006);西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SWU1109013)
摘    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净化互联网内容,兼顾成年人的权利,弥补现行法律漏洞,需要建立互联网内容分级法律制度。国际上,德、美、韩三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立法的主要经验是间接监管、减轻企业负担、扩大社会参与、强化行业自治。我国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是指为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不适宜信息,由提供者对互联网内容分类、标签,学校、家庭等过滤,社会监督、评估,政府间接监管的法律规范总和,在立法时应坚持共同治理、最小限制、适当负担、奖惩并用四项原则;应明确分级范围、分级标准和过滤软件;确定七大类主体的权利义务。

关 键 词:未成年人  互联网  内容分级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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