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现状及法律完善的分析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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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伟强.关于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现状及法律完善的分析研究[J].法制博览,2015(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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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伟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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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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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阶段的民事执行程序属于民事私权的救济终端环节,由于追求民事行为执行的效率,因此采用了强制性手段,其中有可能出现瑕疵问题,进而对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当事人造成侵害。因此,需要通过执行异议制度来弥补这一漏洞。我国在2007年对《民事诉讼法》修正后确立了执行异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漏洞,但仍有一定问题。所以,本文对我国现行执行异议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探讨法律完善的相关建议,对我国现行执行异议制度的改善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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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执行异议制度 现存问题 完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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