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非战斗减员”成因之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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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俊.公安机关“非战斗减员”成因之初探[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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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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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光山县公安局政办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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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公安机关非战斗减员就是由警力以外的主客观因素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警力损耗。它是各级公安机关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是影响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原因。一、形成“非战斗减员”的主观因素(一)、因违法犯罪或表现不好,而调离公安机关的直接减员。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队伍管理。据有关资料表明,1988年以来,全国共查处公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3.9万多起,4.6万多人,其中依法判处徒刑的1866人。对于警察比例远远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中国来说,这一串数字不能不让人触目惊心。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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