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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中"国家承认"的性质问题
引用本文:莱奇·安东诺威兹,梁西.国际法中"国家承认"的性质问题[J].中外法学,1979(5):22-25,39.
作者姓名:莱奇·安东诺威兹  梁西
摘    要:对国家的承认,是最复杂和争论最多的国际法制度之一.这个领域的国际实践远远没有统一,这个问题的科学观点也是十分不一致的.在国际法科学中,关于国家承认的性质,存在着两种基本学说--宣告说和构成说.根据宣告说,国家一产生就成为国际法的主体,而其他国家对它的承认,仅仅是进一步确定这种形势,扩大它的权利范围,并调整共国际地位.因此,像这一学说所断言的,在已被承认的国家和未被承认的国家之间,其法律地位的差别,并不是实质性的.

关 键 词:国际社会  国际实践  国家承认  国际法主体  国家间关系  构成说  普遍国际法  法科学  政治实体  宣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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