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立法中对公民参与的有效吸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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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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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参与是法制社会和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行政立法中落实公民参与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当前我国行政立法中存在着行政立法的动议权不对等、行政立法程序中公民参与的可操作性空间不足、行政立法过程中透明化程度不高、缺乏对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程序权利的赋予和行政立法主体程序义务的约束等问题。对此,采取明确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的权利义务关系、构建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体系、将多中心治理引入行政立法等措施是在行政立法中有效吸纳公民参与的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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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立法 公民参与 制度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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