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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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家榕,宋扬.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完善[J].学理论,2012(10):12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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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家榕 宋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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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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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障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要达到这一要求,就必须学习和引进国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然而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立法层次低、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召回对象单一等问题必须解决,建议通过制定《缺陷产品召回法》并细化现有规定,从而使上述问题得到解决,最终能对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发挥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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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缺陷产品 召回 立法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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