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的社会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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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萍.论犯罪的社会控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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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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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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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组成了社会基本结构,它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结构从其产生的方式可分成自发形成的结构与自觉建立的结构,任何社会结构都包括人们在生存、意识和行为准则这三大领域之间的联结方式。犯罪作为社会现象中的一种,与社会结构具有互动性,因而对犯罪的社会控制亦应相应地从自发与自觉两个层次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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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 社会结构 犯罪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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