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调解作用——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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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向东.发挥调解作用——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J].党史博采(理论),2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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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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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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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在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期,"调解"尊重历史传统,符合社情民意和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它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方式;是维护稳定的积极探索;尤其是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有重视调解的历史传统。"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的话至今为人乐道。自古以来,我国民间就有厌讼的传统,民间纠纷,居间调解,无伤和气;对簿公堂,打官司,一向被认为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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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管理 矛盾凸显期 无讼 社会矛盾 调解作用 司法调解 马锡五 司法裁判 审判方式 人民调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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