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医疗废物的权利归属及其支配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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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立新,曹艳春.人体医疗废物的权利归属及其支配规则[J].政治与法律,2006(1):6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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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立新 曹艳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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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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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体医疗废物是由于医疗活动而脱离人体的无生命价值或者生理活性的器官、组织以及人体孳生物。它的法律属性是物,其所有权归原来的身体权人即患者所享有,不归属于医疗机构或者研究机构。支配人体医疗废物,基本规则是尊重权利、保证健康和防免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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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体医疗废物 所有权 支配权 规则 |
文章编号: | 1005-9512(2006)01-006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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