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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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樟坤.试论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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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樟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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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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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对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理论研究和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原因,该制度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包括解散事由的过分狭窄、前置条件的限制等。这将影响《公司法》在解决公司僵局、保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司法解散制度亟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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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司法解散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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