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行使监管职权,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证券期货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围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园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围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复议办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制度  依法行政水平  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期货  中国证监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