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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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行使监管职权,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证券期货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围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园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围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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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复议办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制度 依法行政水平 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期货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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