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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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构建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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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 科学引导 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行业 行规 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 合理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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