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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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8月份起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广泛征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内设处室、局直属单位意见,初步形成清理意见结果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29日至10月12日进行公示,经一系列程序,形成最终清理结果。一、清理范围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8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6件。二、清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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