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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问题与思考
引用本文:赵雪莲.当前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问题与思考[J].人大建设,2014(12):38-39.
作者姓名:赵雪莲
作者单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正>刑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主要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依法赔偿。但在现实中,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大量存在,而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抵触情绪大,赔偿要求高,矛盾容易激化。近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关 键 词:刑事被害人  救助工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  依法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  赔偿能力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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