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禁”为“限”——对民意与习俗作出让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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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利平.改“禁”为“限”——对民意与习俗作出让步[J].人大论坛,2007(1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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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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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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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1994年5月1日施行的《贵阳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废止。“爆竹声声辞旧岁,桃花朵朵迎新春”,这一流传了数千年的过年景象,也许将重回现代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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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让 习俗 民意 烟花爆竹 第四次会议 人大常委会 贵阳市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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