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格式合同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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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逸,陈颖.论格式合同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3(19):9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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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逸 陈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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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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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格式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兴起极大地提高了商品交换的效率。格式合同因其固有的特性,导致当事人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我国立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定较为粗糙,缺乏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实践,应从立法、司法、行政与社会救济四个角度来完善格式合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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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格式合同 利弊分析 立法现状 消费者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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