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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格式合同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引用本文:胡逸,陈颖.论格式合同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3(19):96-97.
作者姓名:胡逸  陈颖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格式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兴起极大地提高了商品交换的效率。格式合同因其固有的特性,导致当事人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我国立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定较为粗糙,缺乏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实践,应从立法、司法、行政与社会救济四个角度来完善格式合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关 键 词:格式合同  利弊分析  立法现状  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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