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页快照行为著作权责任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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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璐,陈宏展.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页快照行为著作权责任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19):248+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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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璐 陈宏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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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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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网页快照行为还无法援引强制许可规定作为免责理由。当前司法实践中对网页快照问题也没有统一的认识。网页快照行为本身具有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的社会功能。网络服务提供者在避风港规则之外存在第三方责任承担的可能。同时,避风港规则也未限制服务提供者依著作权法所享有的合理使用的抗辩。所以,在适用避风港规则和红旗原则的同时,可以引入合理使用制度一般条款,适用三步检验法进行个案分析,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的同时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平衡公益与私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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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页快照 归责原则 合理使用 三步检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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