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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格式条款及其规制
引用本文:昂宇.论格式条款及其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3(17):15-16.
作者姓名:昂宇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传统的民法学中,合同的订立是平等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本着自主自愿公平正义的原则拟定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节奏的加快,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不能满足日新月异的社会的需要,于是格式条款便孕育而生。格式条款的广泛采用是以垄断为前提的,并且随着成本很高的邮政、通信、交通等公用事业的发展,也要求我们尽量采用格式条款,因为这样可以提高劳动效率。在下面我将会叙述一下关于格式条款的内容。

关 键 词:格式条款  效力  解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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