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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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代建.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18):12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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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代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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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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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判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即庭前会议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从诉讼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看,非法证据排除在法庭审理之前完成为宜,但我国目前一元式的诉讼结构要求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裁判应当在法庭审理阶段完成。为此庭前会议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应完成不同的功能,既达到在庭前会议程序中完成非法证据排除的效果,又不失在法庭审理阶段应有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安排,同时也应具有对非法证据排除后果的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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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排除 庭前会议 法庭调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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