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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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雪松.浅谈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J].法制与社会,2013(18):248-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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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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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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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能力的规定在责任能力年龄、责任能力与责任最终承担、监护人责任样态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借鉴德国及台湾的有关规定,将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作为其是否承担责任的判断标准,赋予监护人免责的权利,同时引入公平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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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识别能力 监护人责任公平原则监护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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