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务员通奸入罪论
引用本文:曾章伟.公务员通奸入罪论[J].法制与社会,2013(18):295-296.
作者姓名:曾章伟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公务员通奸,侵害配偶性忠贞权,违背公务员职责,污损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有伤风化,诱发诸多违法和渎职犯罪行为,刑法宜增设公务员通奸罪。公务员通奸罪条文可以表述为,"有配偶的公务员通奸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奸公务员的,亦同。"

关 键 词:公务员  通奸  犯罪  刑罚  公诉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