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诉权的行使
引用本文:孟祥娟.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诉权的行使[J].人民检察,2002(7).
作者姓名:孟祥娟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法院、检察院经审查终审判决“确有错误”而启动再审程序时,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享有二审程序中应有的诉权,如果其申请撤诉应予准许;但由于再审意味着将破坏已经稳定的法律关系,其前提是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的撤诉权应受到限制。

关 键 词:再审程序  诉权  撤诉  抗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