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自诉案件的自首
引用本文:林楠,竹怀军.论自诉案件的自首[J].人民检察,2002(7).
作者姓名:林楠  竹怀军
作者单位:广东韶关学院法律系 副教授 (林楠),广东韶关学院法律系 副教授(竹怀军)
摘    要:我国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起诉制度。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追诉权行使主体的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主动追究犯罪,而自诉案件对犯罪的追诉权在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由于追诉主体及诉讼程序的重大差异,自诉案件的自首必然有别于公诉案件,而具有自己的特征。本文拟对自诉案件的自首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界关注,并就教于各位同仁。一、自诉案件是否存在自首有人认为,在自诉案件中,原告人、被告人明确,犯罪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并且对犯罪的追诉权在受害人,国家对自诉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