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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宪宗强制消费
引用本文:孙雅彬.唐宪宗强制消费[J].政府法制,2010(2):15-15.
作者姓名:孙雅彬
作者单位: 
摘    要:为了振兴经济,公元817年,39岁的唐究宗颁布了《禁私贮见钱敕》,用今天的话说,这就是一个强制消费令。消费令规定,凡是京城之内的公务员,不论品级,家里面的存款最多不能超过5000贯,超过者必须把多余部分拿出来消费。这一政策同时蔓延到做买卖的商人、寺庙乃至普通老百姓。总而言之,只要你腰缠万贯,就至少得取出一半儿来消费。

关 键 词:唐宪宗  消费  公务员  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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