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争法行政责任的类型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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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宏伟,董笃笃.中国竞争法行政责任的类型化研究[J].法治研究,2013(11):6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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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宏伟 董笃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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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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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提醒告诫、金钱制裁、禁令、吊销营业执照等为主要承担方式的中国竞争法行政责任,方式多样灵活,功能多元。它相对重视反竞争行为的制止,但尚未达到在制止反竞争行为过程中实现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程度。竞争法行政执法机构应在竞争法实施过程中,不断提升运用竞争法实现国家政策目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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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争法行政责任 提醒告诫 金钱制裁 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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