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妥当性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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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成波.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妥当性考量[J].法治研究,2013(11):7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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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成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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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政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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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纠纷解决主渠道功能,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应该纳入复议,不能一概论之,应该在周延的类型化区分基础上,有选择地将之纳入复议。综合考虑,内部行政行为中的人事行为、机关对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应该纳入复议,通过公权力的行使而外化的内部行政行为也应该纳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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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人事行为 外化行政行为 机关对机关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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